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心肺听诊实训室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2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yl7703永利官网、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建设需要,现对集团旗下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心肺听诊实训室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编号: ZBGG-2023-0107
2.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心肺听诊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地址: 合肥市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采购方: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一:心肺听诊实训室设备清单(招标文件电子稿在附件自行下载)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独立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生产厂家或授权销售上述物资的商家,需具有优秀工作经验和良好售后服务经验。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投标材料书应含(材料需加盖公章,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制作标书,否则视为废标;商务标、技术标各一份)
1)商务标要求内容:
1.产品清单报价表(参考附件4-1)。
2.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3.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4.保证承诺书(附件二)。
5.廉政承诺书(附件三)。
10.以上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投标资料封面标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技术标要求内容(不得体现价格):
1.企业简介一览表。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项目所需或国家规定必要的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
4.产品厂家授权书(厂家投标无需授权)。
5.具有国内高校同类产品用户案例的合同复印件(2家以上的案例)。
6.所投产品图片及详细参数介绍(参照附件4-2设备清单,逐项列明,不可体现价格)。
7.设备产品偏离响应表(可参考附件4-3)。
8.售后服务承诺书(质保期)。
9.供货周期及承诺书。
10.售后培训承诺书。
11.其它自认为对本次项目有益的资料。
12.以上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投标资料封面标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需满足招标方需求。
2.投标单位依据报价表所述要求,进行分项及总项报价(含到货、安装调试及税务发票)。
3.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若未有明确加在所列价款中,该部分有关费用应视作包括在投标投标之内(如运送样品、开票等全部费用)。
4.投标单位的报价一旦为招标人所接受,则不会受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中标书发放前,中标单位需缴纳8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违约,不予退还并追究因此给招标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各投标单位需具备一定的补需能力、仓储条件及稳定合理的供货机制。
6.设备清单中的品牌及型号仅供参考,投标方需要响应技术参数即可。
7.技术答疑请在8月7日17:30前完成,余下时间不再接受答疑,答疑及项目联系人在采购设备清单列表中。
六、投标书及送样递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8日上午12:00前
七、投标及开标
投标方将准备好的设备样品(如需)和盖章后的投标资料(需装订)直接送(或寄)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开标时间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
八、邮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yl7703永利官网内行政楼104室新华集团采购部办公室
九、项目联系人
1.项目联系人:程老师15855198331 单老师13956911786
2.技术答疑人:李老师18226138210
3.监督电话: 0551-65872699
十、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公告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疑、咨询等需要招标人解释、答疑的,应当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并电话告知)。
3.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3年8月2日